【必备】建筑合同模板汇编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合同 篇1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区(县)小区(街道)楼门号室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
其中设计费(大写):
3、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工程款分四次付清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第一次签合同之日500元第二次开工日前三天60%第三次工程日期过半35%第四次验收合格三日内5%5、工程保修期:一年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附表一)。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详见材料设备表(附表二)。
10、工艺做法详见工艺质量说明(附表三)。
1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1‰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其它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13、附件
(1)施工图纸(含家俱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附表一)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附表二)
(4)工艺及质量说明(附表三,应注明材料的型号、规格、等级、品牌或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单(附表四)
(6)工程验收单(附表五)
(7)工程结算单(附表六)
(8)工程保修单(附表七)
(9)其他甲方:
代表人: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签章:
电话: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
代理人:
单位地址:签章: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电话:
建筑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范围:
1.3承接方式:
1.4预计测绘工期:
第二条、执行技术标准:
其他技术要求: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测量技术要求。
第三条、收费标准、付费方式、联系方式
3.1收费标准
本工程测量工作按实测面积计费。
3.2付费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单价为_____元/亩,暂定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
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测量完成并提交成果后即支付本合同暂定工程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元),结算审核完成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3.3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工作衔接采取各自指定联络员工作制度,甲方指定的联络员______负责有关委托乙方业务工作的资料提供、任务委托单、结算审核、付款等工作,乙方指定的联络员______负责甲方委托的业务工作,全过程的衔接、安排、测绘成果提交等工作。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测量成果资料的时间测量工作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或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应以优质、优价、优先的原则,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成果提供给甲方,并对其质量负责。
第五条、甲方义务
5.1甲方委托任务时,提供任务联系单,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按时提供测绘所需的技术资料,协助乙方确定范围。
5.2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现场条件,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
5.3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乙方义务
6.1乙方应按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测,对甲方的测绘项目予以优先办理,做好服务工作。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快速优质完成测量工作,提交勘测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6.2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6.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
7.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且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的,双方将按照乙方实际工作量结算工程价款。
7.2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暂定工程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_元 ……此处隐藏2117个字……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该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其后民事诉讼法将合同纠纷管辖规定为: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住所地的确定很少产生争议,但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因法院对于法律理解的不同出现诸多争议。
(一)程序法与实体法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不统一
程序法和实体法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相差甚远,存在很大的脱节。
民事诉讼法对于合同履行地没有具体规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至22条只是对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五种合同的合同履行地进行了列举式规定。最高院对于合同履行地也作出了大量的批复、复函、通知。但上述这些规定是不完全列举,没有涵盖合同的所有类型,同时内容庞杂没有规律可循,甚至出现了最高院批复前后矛盾的情况。
《合同法》等实体法则对合同履行地进行了具体规定,《合同法》第62条第3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合同法》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分配和履行确定合同履行地。
(二)司法裁判中的混乱
由于程序法未对“合同履行地”进行定义,实体法对“合同履行地”作了具体规定,因此法院在审理合同履行地管辖争议案件时,存在能否当然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解决程序法管辖问题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可以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即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应当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确定履行地。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可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原因在于:实体法上的合同履行地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不确定性。当事人是因合同纠纷才诉至法院,合同履行地也是实体审查的一部分,在法院作出裁判前,合同履行地无法确定。二是合同履行地具有多样性。实体法合同义务的履行地,包括主合同履行地、从合同履行地、书面约定的履行地等等。两种观点的差异导致法院在司法裁判中关于合同履行地管辖权异议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不断出现。 二、《民诉解释》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民诉解释》确立了一个简便的合同履行地认定规则,即以程序法的规定为原则结合实体法内容,确定合同履行地。
(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民诉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文引进《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的规定明确了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即除法律的特别规定,合同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争议标的不为给付货币或者不动产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该条文的核心规则为一般情形下,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地确定规则的具体适用
《民诉解释》明确了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即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不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满足当事人的管辖预期。
“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中的“给付货币”是指实体内容的合同义务,并非诉讼请求中简单的金钱给付请求。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求对方支付金钱,包括根据合同义务支付价款,也包括以金钱的形式来承担合同履行中产生的违约责任,但不能以类似违约金这种以给付金钱的责任承担形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的内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甲为货物出卖方,乙为买受方,如甲起诉要求乙支付货款的,此处的货款为合同义务中的“给付货币”,甲为接收货币一方,甲地为合同履行地;如乙起诉甲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需要承担违约金的,此处应适用“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甲为履行义务一方,甲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条文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履行义务需要结合实体法的内容确定。实体法中,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作出作为债务内容的给付,并因此使债权目的达到而归于消灭,合同的履行地点即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方。一般而言,合同主要是双务的,一方负有给付义务时,另一方则会负有相应的对待给付义务作为对价。双方约定的义务内容不同,履行的方式也不同,履行地点也可能发生相应变化。如上述买卖合同,乙起诉要求甲交付货物的,甲为履行义务一方,甲地为合同履行地。
针对合同多个履行义务,应当依照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何为主要义务,也要结合合同履行的实体内容来确定,如买卖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为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和买受人支付价款的义务。主要义务履行地无法确定的,两个以上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民诉解释》确定了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认定规则,使得合同法中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在程序法中充分适用,解决了司法实务中关于能否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解决程序法的管辖问题的争论,统一了裁判观点,有利于减少司法实务中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争议的数量,同时也便于当事人诉讼和法院行使审判权。
建筑合同 篇7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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